日本索尼(Sony)和韩国三星(Samsung)日前宣布,两家公司已同意共享基础技术专利,以加速产品开发,同时避免日益增多的跨国境专利纷争。业内分析人士评论指出,这表明电子行业的变化正促使一些竞争对手展开更密切的合作。
根据这两家公司签订的交叉授权协议,双方可以免费或低价使用对方的专利。但是,该协议作将一些有助于实现产品差异化的关键技术排除在外,如索尼在市场上热卖的PlayStation游戏机相关产品的技术专利。
在签署这一协议之前,索尼和三星之间曾经多次发生专利纠纷,导致双方卷入了多起侵权案之中。索尼执行副总裁Yoshihide Nakamura表示:“与三星签署这项协议后,我们将致力于扫清不必要的纠纷,仅在哪些我们真正需要竞争的领域展开竞争。”
近一段时间,日本与韩国企业之间的专利纠纷越来越频繁。11月,日本东芝公司(Toshiba)在美国和日本提起诉讼,指控韩国的Hynix Semiconductor侵犯了该公司同内存芯片相关的专利。而在此之前,日本松下(Panasonic)也在日本提起诉讼,指控LG电子的等离子显示器面板侵犯了该公司专利,要求法院禁止LG电子在日本销售等离子显示器面板。LG电子随即提起了反诉。
三星和索尼此次签署的交叉授权协议涉及到索尼在美国注册的1.3万项专利的94%,同时也涉及到三星在美国注册的1.1万项专利的94%。两家公司各自剩余的6%被视为“差异技术专利”(differentiation technology patents),双方公司都各自拥有独家专利权。
另据索尼执行副总裁Yoshihide Nakamura透露,三星将向索尼支付一笔资金,不过他没有透露具体金额。他表示:“三星近年来在专利领域的发展速度很快,我们两家公司都意识到了合作的重要性。”三星和索尼共享的专利将包括数据压缩、DVD、DRAM和闪存芯片等等。
Nakamura认为,现在诸如电脑之类的消费电子产品正越来越多的使用同一套数字模块,因此此前单个产品的授权协议很快变得不合时宜和难以操作。他表示:“在数字时代,一项专利可以既在录像机上使用,也可以在DVD和电视上使用。”
该协议还凸现了三星不断增强的技术实力,仅在10年前,三星还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复制并生产电视机、轻便收录机和微波炉。而在过去5年当中,三星有4年位于美国申请专利数量最多的10家公司之列,其掌握的平板显示器制造技术是索尼2003年要求与其就液晶显示器进行合作的一个主要原因。
业内人士称,索尼选择三星签订此专利共享协议显示,这家韩国电子公司正迅速缩小与日本电子巨头的差距。